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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2015年“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开幕式上的致辞

时间:2015-06-17   来源: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乐泉

(2015年6月15日 人民大会堂香港厅)


尊敬的向巴平措副委员长;

各位来宾,各位香港法学法律界同仁、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很高兴出席“2015年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开幕式。与各位香港青年法律才俊欢聚一堂,启动为期一周的交流学习活动。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交流周的开幕表示热烈祝贺,对来自香港的各位同学、各位法学法律界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

  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37年来,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特别是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去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并具体、系统地规划了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内容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方方面面。当前各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祖国内地法治建设已经步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香港回归以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大力支持下,先后成功应对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对外交往和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营商环境保持良好,各项社会事业迈上新台阶。特别是与内地不断深化经贸合作,签署和实施《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有力消除香港与内地在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拓宽合作领域,实现了互利共赢。两地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货物通关的便利化,以及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的不断加强,进一步促进了两地经济融合,为香港未来实现与内地优势互补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家都知道,香港与内地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随着两地经济社会不断融合以及各领域交往日趋频繁,加强两地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已成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从内地来看,香港的法律体系是内地了解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桥梁和媒介,也为内地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香港专业化、国际化的法律服务业也是内地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的重要参考。从香港方面来看,了解和熟悉内地法律制度有利于香港律师拓展内地市场,填补内地跨国法律人才不足的缺口,扩大业务领域和范围。无论是帮助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内地,还是帮助内地企业走向国际,香港法律界都能发挥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香港的专业服务必然可以跃上新台阶。

  当前,祖国内地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接近于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大自贸试验区、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亚太自贸区建设等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为祖国内地经济完成转型升级,实现新的腾飞插上了强劲翅膀。香港法律界要牢牢把握住这一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凭借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和广阔的国际视野,积极投身于祖国建设的宏伟实践,为香港的繁荣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各位青年朋友:

  你们正处于人生的美好时期,朝气蓬勃,风华正茂。同时,你们也处于国家发展、香港发展的历史性时刻。香港人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享有崇高的主人翁地位和越来越多的民主权利。这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也必将大有作为的历史时刻。作为香港法律精英,国家发展、民族振兴、香港未来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你们既要承担光荣的使命,也将履行更大的责任!

  自从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严格依照香港基本法办事,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护,民主政制依法循序渐进发展。“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不仅得到香港居民和全国人民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即便是那些常常对中国内政说三道四、百般挑剔的国家,也不得不承认“一国两制”在香港得到充分落实。

  过去一年来,香港社会围绕政制发展问题产生了不少分歧,并引发了一些社会乱象,使亲者痛,仇者快。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落实2017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如果成功实现将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广大香港市民和青年学生积极行使民主权利,踊跃参加政制发展的理性讨论,这是完全正常并合法的。然而也必须看到,有极少数人不仅断章取义、片面理解基本法,歪曲“一国两制”,而且滥用自由权利,采取暴力非法手段表达诉求。他们将一己之私强加于人,这种做法与多元包容的民主精神格格不入,与尊崇法治的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其结果是损害香港民主法治,破坏“一国两制”,危害香港的长远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这是不能被法律允许的,也是广大香港同胞和内地人民不愿意看到的。

  民主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古今中外所有民主实践和民主理论都证明了这一点。当今世界不顾自身实际,盲目照搬他国所谓“民主”经验以致政局动荡、民生凋敝的例子并不鲜见,不能不引以为戒。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是根据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的,最终要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行政长官的目标。这一目标是由基本法所规定的,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和广大市民的民主诉求。

  要具体落实这一制度安排,稳妥推进香港民主发展,就必须全面准确理解基本法,决不能将“一国”和“两制”对立起来。如果孤立地理解基本法的个别条文,强调一方面而忽略另外一个方面,就会产生歧义和认识偏差,基本法的实施就会受到歪曲甚至冲击。为此,必须全面把握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在内地,我们都必须理解、尊重、遵守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国两制”方针、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基本法提供了法律依据,香港基本法和宪法的关系是子法和母法的关系。只有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我们才能够保证“一国两制”的顺利实施,才能保障香港民主走向成功。

  各位青年朋友:

  祖国内地各界都高度重视和十分爱护香港青年一代,愿意为你们成长、成才、成功创造良好条件。希望你们利用这次机会,深入地了解内地政治、经济、社会、法治等各方面发展情况,深刻领会“一国两制”这一伟大制度的历史背景和民族特色。以法律人的知识、才干为全面落实基本法、促进“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实践,为创造香港更加美好的明天和祖国更加美好的未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祝愿各位青年朋友在内地期间生活愉快!预祝本次交流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