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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8-04-24   来源:

  2018年4月22日,由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和美国律师协会全球法治项目部主办,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承办的“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美国及联合国妇女署的60多位法学界、法律界代表出席会议。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美国律师协会全球法治项目部代表孙嘉慕和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龙翼飞主持会议。
 

“反家庭暴力法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龙翼飞主持开幕式
 
  夏吟兰指出,2016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是我国人权保障立法的重要成果,是法治中国建设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反家庭暴力法》构建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强调国家和政府责任,对受害的家庭成员,提供各种救助措施,彰显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文关怀。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在开幕式上致辞
 
  尹宝虎认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建立在我国专家学者长期参与反家暴实践和相关研究、宣传、教育和交流工作基础上,体现了中国社会法治人权事业的巨大成就,人权发展理念的进步和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亮点。同时,他还表示有必要系统总结反家暴法实施两年来取得的积极经验,继续加强该法的宣传教育和交流。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在开幕式上致辞
 
  孙嘉慕代表美国律师协会全球法治项目部向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及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表示感谢。她介绍说美国律师协会全球法治项目部长期从事反家庭暴力研究,曾与中国司法机关、部分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过许多反家庭暴力的研究和培训项目。希望今后加强与中国法学会的交流与合作,为两国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美国律师协会全球法治项目代表孙嘉慕在开幕式上致辞
 
  本次研讨会旨在总结和宣传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年来取得的良好成绩和经验,交流探讨《反家庭暴力法》相关条文及其具体适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明侠,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郭兵,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兼职副主席、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副部长兰青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洪民等27位资深专家和学者,围绕强制报告制度、公安告诫制度、临时安置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重要制度,公安、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完善等内容,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交流。

研讨会会场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郭兵


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副部长兰青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洪民
 
  陈明侠教授重点介绍了家暴危险评估量表在家庭暴力认定和防止升级方面的重要意义。她认为科学设计和量化的评估表可以有效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和受害人被伤害的过程和程度,较准确地判断以及家暴升级的可能性,帮助有权机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李明舜教授系统总结了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五大特色,高度评价了我国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重大意义,指出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体现了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的有机统一,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有机结合,国际经验与中国模式的相互促进,先进文化与中国传统的相互融合以及国家重视与妇联推动的良性互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据,以反家庭暴力法为主体,包括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内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展现了我国保护家庭、保障人权的良好国际形象,为国际社会反家庭暴力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明侠作主旨发言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作主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