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与北京市律师协会于2018年9月1日-16日在北京合作举办了“扬帆百人计划—国际经济合作与争议解决”法律实务培训班。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西班牙的13位高级经贸官员和资深律师,为北京市律师协会选拔推荐的57名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优秀律师进行了专题授课。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一、举办涉外律师培训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向落地生根、持久发展阶段迈进,防范境外法律风险、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风险应对能力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快建设一支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法治人才队伍,已成为我国政府、企业和法学法律组织的当务之急。本次涉外律师培训班,是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与北京市律师协会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直接配合“一带一路”建设而举办的外事培训项目,得到中国法学会领导和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的高度重视。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巍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副主任王伟出席相关活动并主持不同场次专题讲座,北京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主任王正志主持开班仪式。
二、培训班师资强、内容实、成果多,受到有关各方一致好评
(一)遴选国内外顶级专家授课,师资配备体现国际化
高水平的师资是确保培训质量的关键。交流中心充分利用中国法学会境内外资源优势,在全球范围内遴选资深法务官员、知名学者和律师、仲裁员担任授课教师。根据授课内容,经过认真挑选比较,最终确定了13位顶级专家来为培训班授课。其中内地专家3人,分别是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院长李鸣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和WTO专门委员会主任王雪华、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张利宾;香港专家3人,分别是香港国际商会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主席岑君毅、香港律师会对外事务常务委员会委员卢凤仪、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企业并购税务服务部高级经理陈德晋;美国专家3人,分别是美国科文顿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夏尊恩、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国际业务管理合伙人吕立山、美国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天镜;英国专家2人,分别是英国鸿鹄律师事务所国际争议解决事务组合伙人罗伯特·罗达、英格兰和威尔士独立执业大律师塞西莉亚·林赛;还有澳大利亚法律委员会前主席戈登·休斯和西班牙嘉理盖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睿哲。
这些国内外顶级专家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到了培训班学员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来自策略律师事务所的李向辉律师表示,不出国门就能听到这么多国际知名专家的授课,简直享受了一场国际盛宴。这些“大碗儿”们的讲解深入浅出、详略得当,令人受益匪浅。来自尚公律师事务所的刘容律师说,他以前参加过不少培训,但像这样全部由国际顶尖专家授课的培训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果今后还有这类培训,他一定会继续参加。
(二)贯彻落实涉外法律服务新要求,授课内容突出实战化
根据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提出的要求、目标和任务,认真梳理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涉外律师在跨国企业并购、国际金融证券、WTO规则、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短板”和“软肋”,精心设计了“跨境电子商务”“保密协议”“尽职调查”“国际投资并购架构与风险管理”“公司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境外IPO上市与借壳上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披露”“VIE架构设计与税务筹划”“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WTO规则与争议解决机制”等13门课程,帮助我国涉外律师全面了解和有效应对国际经贸投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与挑战。
课程设计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得到了培训班学员的充分肯定。培训班班长、高文律师事务所的李玉东律师指出,课程内容都是涉外业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非常实用、接地气。通过这次学习,她基本掌握了国际投资并购与争议解决机制的主要程序,开拓了眼界视野,理清了思维脉络,提升了职业技能。回到工作岗位后,她会把培训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自己的业务上,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理解,努力成为国际经济合作与争议解决方面的领军人才。
(三)整合对接多方资源,培训成果实现多元化
为充分利用和整合资源,此次培训项目还与“中英法治圆桌会议”和“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结合起来,在培养中国涉外法律人才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中英法治合作,促进香港律师界与内地同行的交流。
英国专家塞西莉亚·林赛是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协会推荐的授课教师,也是第一位在英国取得出庭资格的华裔女律师。她通过中英两国法律制度对比,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普通法国家的商事法律原则和程序。在谈到“一带一路”建设时,她指出,中国律师要敢于“走出去”与境外律师合作。英国作为“一带一路”的天然合作伙伴,在金融、法律服务、仲裁调解等方面具有传统优势。建议中国律师尽快做好文化和思维模式的转换,主动与英国律师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为进一步密切香港律师与内地同行的联系,支持香港法律界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培训班特意邀请了3位香港专家来京授课。香港国际商会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主席岑君毅律师在讲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时指出,中国律师要想在“一带一路”商事争议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就必须用好香港主场,他希望未来能有大量熟练香港仲裁规则的内地律师前往香港担任仲裁员。香港律师会对外事务常务委员会委员卢凤仪讲授完“中国企业香港IPO上市与风险防范”课程后,培训班中的一位学员主动与她进行了业务对接。这位学员正在负责中资企业赴港发行债券业务,听课后立刻通知项目团队与吕凤仪所在香港律所建立了合作关系。
三、明确定位,打造品牌,加快培养涉外法律领军人才
培养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系统工程,需要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型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此次培训班定位为培养中国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的精英班;培训对象为北京市律师协会选拔推荐的60位具有良好外语水平和一定涉外业务经验的优秀律师;培养目标是为我国“走出去”企业提供高素质的法律服务人才。今后,将继续坚持“高端、精英、国际化”定位,在本次培训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境内外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打造涉外律师培训的知名品牌。一是认真分析整理培训班学员的意见反馈,尽快研究制定一套相对成熟固定的培训模式。二是逐步更新和完善培训教师数据库,储备一批有名气、有水平、有意愿的境内外顶级师资队伍。三是建立培训学员微信群,及时分享经验、交流信息,邀请和推荐他们参与涉外法律交流活动。四是尝试针对西部内陆地区开设涉外律师培训班,提高当地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为西部企业“走出去”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