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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法律国际夏令营”活动情况报告

时间:2015-02-06   来源:

  经中国法学会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于2014年7月16日至30日在北京和上海举办了“中国法律国际夏令营”。来自澳大利亚法律院校的11名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夏令营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和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京期间,邀请了5位全国著名法学家为学员做专题讲座,内容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金融法、涉外经济贸易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安排学员访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国际贸易仲裁实务、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律服务市场等议题进行座谈;还安排参观了故宫、长城和颐和园。在沪期间,邀请3位法理学家和经济学家为学员讲授中国司法制度、中国法律与社会以及中国外向型经济的特点;访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考察了解我国审判和检察制度;访问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并与师生座谈;参观了豫园、城隍庙和上海世博会中国馆。

  在我会的精心组织及各友好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本次夏令营圆满完成各项交流议程,增进了外国青年法律学生对我国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了解,和对我国灿烂文化的体验。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介绍中国法律制度,树立国家法治形象

  为使外国青年学生更好地了解我国法律制度,此次夏令营采取了讲座与实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课程设置方面,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金融法”、“中国涉外经济与涉外经济贸易法”、“中国司法制度的特点和发展”、“中国法学教育”、“中国法律与社会”、“中国改革开放政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外向型经济”八个专题,向学员全面介绍了我国立法、执法、司法、法学教育的有关情况和改革开放后我国政治、经济、法治建设领域等领域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让外国学员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在授课教师方面, 共有8位著名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用英语为学员授课,如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吴志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秘书长崔凡等。学员们普遍反映,我会安排的专家学识渊博,语言生动,讲解深入浅出,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到了知识,受益匪浅。在提问环节,各位专家有问必答,很好地澄清了学员对中国法制的一些片面认识和误解。

  在公务考察方面,学员对参访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一流的服务水平赞不绝口。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法学院学生沙里夫•拉赫曼说:“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令人赞叹。通过参访不同类型的法律机构,我们获得了许多关于中国法律的专业知识,对中国的司法实践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对中国法治发展进程有了更多的认识。”

  二、展示中国文化,增强对华情感认同

  鉴于大部分学员均是初次访华,对中国历史文化均怀有强烈兴趣。我中心特意安排学员参观了故宫、长城、颐和园、天坛、老北京胡同、上海豫园、城隍庙以及鸟巢、水立方、上海外滩和上海世博会中国馆等名胜古迹和现代化建筑,以展示我国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最新成就。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院学生颜•科克说,“置身于这些名胜古迹之间,受到一次次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亲身感受到了中国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中国文化已经深深吸引了我,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多来中国走走看看。回国后,我也会将在中国的所见、所闻、所感宣传出去,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喜爱中国。”

  三、建立深厚友谊,奠定合作基础

  各参访单位对夏令营活动高度重视,选派了专业能力强、英语水平高的专家为学员介绍该单位情况,讲解相关法律制度,耐心细致地回答学员问题,还准备了相关参考资料和精美纪念品。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法学院学生艾德里安•皮特•罗杰斯说,非常感谢主办单位和其它法学法律机构的精心安排和热情、友好接待。希望以后进一步密切联系、加强交流合作。

  相当多的外国同学对未来到中国从事法律服务感兴趣。访问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时,学员们详细了解外国律师没有中国执照如何在华执业,并纷纷询问能否到中国律所实习和实习的条件、手续、待遇等问题。该所国际合伙人赵曰耀表示,金杜律所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国外青年法律人才来华实习、交流创造了良好条件,诚挚欢迎各位学员到该所来实习、执业。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院学生颜•科克和西悉尼大学法学院学生邓慧敏表示,她们将义务担任夏令营的宣传员和我中心在其学校的联络人,希望为促进中澳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做出更多贡献。

  四、思考和建议

  外国青年法律学生思想活跃,接受能力强,多具国际视野和法制意识,往往是该国社会中积极和有影响的社会力量。开展与国外青年法律人才的交流,有利于宣传我国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增进国外法学法律界人士对中国法律制度了解和对华情感认同,培养对华“友好使者”,壮大知华友华力量。建议着眼长远,进一步增强做好外国青年法律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投入,做好长期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重要国家的法学法律界培养一批知华友华力量,为我国营造和谐的国际外部环境奠定更广泛的社会基础。

  此次夏令营的成功举办,获得了中方各合作单位以及外国学员所在法律院校的高度认可,我中心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建议今后充分利用我会对外交往渠道较宽的优势,积极邀请欧洲、美洲以及其他地区的青年法律人才参加该项目,不断扩大项目的覆盖范围,形成规模效应。

  同时拟进一步丰富夏令营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完善课程及参访活动设计,加强项目宣传和推介,使“中国法律国际夏令营” 项目成为对外法学交流的知名品牌,不断提高项目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