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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明彪副主任在第四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时间:2015-08-25   来源:

在第四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龙明彪
(2015年8月5日)
 
尊敬的张福森会长/尊敬的廖正豪理事长: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应邀出席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举办的第四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在此,我谨代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对论坛在南京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致以诚挚问候!向江苏省有关方面对论坛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系海研会顺应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形势,为推动两岸法学、法律界人士深入交流而全力打造的综合性、高层次交流平台。令人欣慰的是,在两岸法界人士积极参与下,论坛在两岸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代表性日益增强、影响力不断扩大。本届论坛主题为“法治思维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旨在探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制度框架、研究两岸司法合作、两岸投资法律保障等法律问题。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面临新情况、新特点背景下,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们期待与会各位专家学者,通过深入研讨,共建睿智之言、齐谋务实之策。
    大陆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涉台法治建设,不断推动对台方针政策法治化,涉台法律规范体系已基本建立,尤其是2008年以来,在两岸关系发生积极变化、走上和平发展道路的新形势下,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商谈,达成21项协议,对两岸经济合作、人民往来、民生保障等事务作出制度化安排。我们出台的一系列推进两岸合作交流、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法律措施,有力地规范、保障和推动了两岸全方位的交流格局,进一步提升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法治化水平。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运用法治思维思考解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所面临的挑战,研究开拓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据此,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第一,要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但中国的领土和主权没有分裂,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没有改变,双方的规定也均予以认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是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认同“九二共识”、反对“台独”。处理两岸交往及衍生法律问题,都应在一个中国的法律框架内进行,绝不能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
    第二,要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建设为方向。继续推进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制度化协商,强化所签协议权威,深化协议执行成果,提高两岸交往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高度重视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机制,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第三,要以发展和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为目的。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继续推动出台惠及两岸同胞的政策法律措施,保障台湾同胞依法享有权利和便利,进一步妥善处理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就业、就学待遇问题,让台湾同胞分享更多大陆发展机遇和成果。我们也希望在台湾的大陆居民、企业能得到更公平的待遇、更公正的保护,共同增进两岸同胞福祉。
    各位来宾、朋友们!南京,是座承载着两岸人民特殊记忆的城市,第四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在此召开具有特殊意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真诚地期待两岸法学界、法律界加强交流,不断增进互信,共同促进两岸间各领域各方面的法学研究,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最后,祝第四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