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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系列报道之十四】冯霞:两岸学生往来,法律不对等怎么办?

时间:2016-09-02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海研会理事冯霞在第五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上(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徐梦溪)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海研会理事冯霞日前出席第五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并以《两岸学生往来相关法律法规与实务问题研究》为题做报告。冯霞认为,两岸学生往来将是未来逐渐增进两岸人民互信,逐步建立两岸民族认同感的关键。研究两岸学生在交流学习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有利于促进两岸文教交流的进一步发展,增强两岸人民民族认同感。
 
  冯霞介绍说,此次研究基于两岸交换生群体的问卷调查进行分析。问卷调查对象分别是最近几年大陆地区赴台交流学习的大陆学生和台湾地区来大陆高校交流学习的台生。问卷所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姊妹校分布、奖学金与助学金、社会保障、实习与就业、学历采认等。
 
  冯霞基于调查结果,分析认为,两岸学生往来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四点差异。
 
  一是,奖学与助学机制。台生在大陆地区学习期间获得奖学金与助学金的权益得到制度保障;而台湾单方面出台限制性、歧视性“三限六不”政策,否定了大陆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申请获得奖学金与助学金的权利。
 
  二是,学历采认制度。2006年3月,在首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大陆正式宣布承认台湾“教育部门”核准的台湾高校学历;2010年开始,台湾有限地采认了大陆部分高校学历。
 
  三是,社会保障。大陆在两岸关系缓和之初就已经开始考虑台籍人士在大陆地区的医疗保障问题;而台湾对在台湾高校就读的大陆地区学生在“健保”方面是持绝对否定态度的。
 
  四是,就业或兼职。对于台籍人士在大陆地区就业或兼职,大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来保障其就业或兼职、实习的权益;而台湾对于大陆学生在台就业仍是持否定态度,即使“打工”或“兼职”也被明令禁止。
 
 
  冯霞认为,造成这种法律法规差异的原因分别是,台湾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台独”势力的干涉,以及两岸长期隔离造成两岸间互相理解和认知不够。此外,两岸的社会制度也对两岸学生往来相关法律法规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那么,这样的不对等会造成什么影响?冯霞指出,目前台湾的限制性规定无论是对台湾还是对大陆都是不利的。从台湾角度看,大陆优秀青年学生赴台就学的积极性受挫,即便在台湾高校通过努力取得学位,也会被限制就业的规定拒之门外,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台湾经济科技水平的提升。这些限制性规定阻碍了两岸学生往来的正常发展,不利于增进两岸人民的互信和文化认同,更不利于两岸和平统一目标的实现。
 
  应该如何解决这种不对等问题?冯霞建议,第一,可以通过两岸协议的方式化解修法难题。
 
  第二,可以根据两岸协议促两岸各自修法。具体来看,两岸在今后相关立法或法律法规修订时,应从保护青年学生基本人权角度出发,更加注重保护两岸往来学生的基本权益;同时,加强涉台生立法的可操作性,提升涉台生立法的阶位。
 
  第三,应加强台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信息反馈。可以通过在台生入学环节设置法律学习课程,设置涉台生法律查询入口,发挥涉台社团组织服务台生的作用,加强各大陆高校台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加强对台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促进大陆与台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落实,以保护青年学生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