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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率团访问香港澳门情况报告

时间:2016-02-17   来源: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率团访问香港澳门情况报告
 
       2015年11月5日至10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率中国法学会代表团一行17人访问了香港和澳门。期间中国法学会与香港法律论坛、香港城市大学、澳门法务局合作举办了为期两天的第七届“两岸四地法律研讨会”。来自两岸四地共8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代表团在会后分别拜会香港法律论坛、中华能源基金会、香港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就香港与内地开展法律合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进行讨论。在澳门期间拜会了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和法务局,就两地法律交流举行磋商。我驻港中联办副主任黄兰发、驻澳中联办副主任郑振涛副主任分别会见张鸣起一行。代表团与各方在加强港澳台与内地法律合作、促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等方面达成一系列共识。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作为代表团秘书长随团访问。
 
       一、研讨会取得广泛共识,港澳台与内地法律界合作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广阔空间
 
       两岸四地法律研讨会于11月6日至7日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举行,会议以“一带一路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张鸣起在开幕式致辞中介绍了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历史背景和伟大意义,呼吁港澳台法学法律界要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促进港澳与内地经贸合作、法律合作,在两岸和平发展的环境下加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和法律交流;特别要深入探讨国家在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及法律对策,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优势,深度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法律人应有的贡献。香港法律论坛召集人、大律师廖长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贺嘉伦,澳门法务局法律推广厅厅长罗静萍,台湾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长周元培,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暨立法会议员廖长江,香港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黄惠冲等先后在开幕式致辞。驻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刘新魁,以及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国务院港澳办的有关部门官员也参加了研讨活动。
 
       共计19位专家学者在会上做了主题发言。与会专家普遍认为,“一带一路”涉及沿线国家众多,各国法律制度、执法情况和整体法律环境都存在差异,对经济合作和涉外投资带来新风险、新挑战,对涉外法律服务业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力度不断加强,迫切需要获得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港澳台法律服务业可以加强与内地法律服务业合作,不断扩大自身业务发展空间。
 
       香港法律界如何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并发挥作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誉主席杨良宜、香港律师会副会长苏昭聪、香港和解中心会长罗伟雄等先后发言。认为 “一带一路”贯穿亚非欧大陆,当中有无限商机。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的优先领域,当中必然涉及合作基建及融资。对“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和商贸活动不可避免会要面对不同法律传统和法律争议。企业在对外投资前尤其需要有专门法律人才协助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减少投资风险。另外,国际投资争议一般会随着合作发展项目的增加而增加,化解争议以及调解仲裁服务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加。香港本身是普通法地区,具有处理国际投资和商事争议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人才。特别是香港仲裁法律完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数量众多,服务质量好。特区政府也一直致力于促进香港成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法律调解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等。香港完全可以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更多提供专业、多元化服务,促使香港服务业特别是法律服务业国际化优势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得到提升。
 
       澳门法学界积极参加了本次研讨交流,先后发言的有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澳门刑事法学会会长邱庭彪、澳门科技大学副教授易在成等。他们认为澳门从16世纪开始就是远东贸易中心,与东南亚国家有着深厚的历史和商业往来,有中西文化交融的重要历史记忆和历史沉淀。在经济文化等多方面交流中,澳门与葡语国家一直保持密切联系。澳门法律界虽然人数不多,但在推进葡语国家投资建设法律服务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业务发展空间。莫世健教授认为特别行政区制度为港澳发展提供了优势条件,他还从国际法角度就港澳地区如何利用中央政府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贸易协定来发展特区对外经贸合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台湾这次组团参会的主要是律师界代表。高雄律师公会秘书长谢国允、台湾律师公会全联会立法机构联系委员杜家驹先后发言。认为台湾产业历来追求企业永续发展,决不会忽视大陆“一带一路”策略及其在广泛区域经济整合中的市场影响。台湾律师界期待能够通过法律服务帮助台湾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台湾与大陆语言相通,文化同源,相比于港澳在法系和法律原则最为接近,又有长期服务于台湾外向型经济的经验,“一带一路”中两岸的企业可能都是台湾法律界所能驰骋的市场。大陆在实现新一轮对外开放过程中,需要两岸四地特别是台湾法律界人的参与,以便更好解决跨国法律合作与争端中的问题。最近台湾已经同意比照外国律师开放香港律师在台湾从事法律业务。台湾未来也会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台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的规制和管理。
 
       在主题发言中,中国法学会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指出,“一带一路”战略本质上不同于历史上殖民主义者的霸道行径,这一战略构想完全尊重当地国主权,尊重国际法基本原则;是以平等合作、互利共赢为基础,以实现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为目标;蕴含了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新安全观;体现了全新的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副巡视员赵向阳认为,港澳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挑战和机遇并存,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停滞不前没有出路。他还介绍了“十三五”规划为港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指明方向,认为港澳要切实运用基本法赋予的高度自治权,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优势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优势条件,在原有基础上努力建设成为交通信息互联互通重要国际枢纽、国际科技合作创新研发中心、东南亚文化交流重要纽带。
 
       二、研讨会还就金融投资、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专题展开讨论,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建议
 
       在主题讨论部分,与会学者围绕金融投资、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俊禄律师指出,“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限,但劳动标准并不低,民情风俗也与我有较大差异。我投资企业如果没有事先充分调研、合理签订劳动合同、审慎处理劳动纠纷,在投资经营中就很可能遭遇停工、罢工、诉讼等诸多麻烦,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任兴磊在发言中介绍了企业涉外投资中遇到的一些具体法律问题。
 
       就如何充分发挥香港的金融及金融法治优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认为,香港可以有所作为的举措很多:包括鼓励银团贷款和发行基建债券,向丝路基建和资源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香港企业利用国家正在大力推广的PPP模式参与“一带一路”投资,或与中资企业合作投资;吸引内地成熟项目在香港上市和进行资本运作;为中资企业过桥香港提供项目贷款、过桥贷款、发债融资、顾问咨询、项目管理和专业服务;香港还应积极争取中央政府支持,早日加入亚投行和丝路基金,并推动亚投行和丝路基金在香港设立营运中心。另外,“一带一路”涉及许多伊斯兰国家,香港早在2008年就着手发展伊斯兰金融,并投入资源研究伊斯兰金融和税收问题,积累了人才队伍、市场网络及风险管理经验。2014年特区政府成功发行首笔10亿美元的伊斯兰债券,投资者反应热烈。伊斯兰世界金融实力不容小觑,未来香港可以扩大发展伊斯兰金融业务,为“一带一路”特别是在伊斯兰国家投资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明德认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还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问题。他以我国“小米”手机在印度因知识产权诉讼败诉遭下架和禁售为例,说明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中国大量产品既有创新,也有涉及对部分外国技术的本土化改造。一部手机往往涉及上万个专利,即使个别专利被认定抄袭也会带来巨大麻烦。特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各国对知识产权的实体认定和程序管辖并无统一标准,法律执行宽严不一。我对外合作应该未雨绸缪,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因素。另外,在两岸四地之间,也存在如何协调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企业登记的问题。目前著作权(版权)系采自动获得制度,在两岸四地之间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但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企业名称登记系由两岸四地主管部门分别处理。由于地域特点和掌握标准不一、程序不同,在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上遇到不少障碍。建议两岸四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探讨相互承认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企业名称登记机制。目前内地和香港都在积极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业务,香港特区政府又在推动香港成为知识产权中心。两岸四地间协调知识产权合作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显得更加必要。各方还对是否有必要以及如何建立“一带一路”沿线一体适用的统一商法典展开讨论。
 
       三、代表团广泛联系接触港澳机构和各方面人士,就未来加强两地与内地法律交流意见
 
       研讨会之后,我代表团还广泛接触了香港法律组织和各界人士。香港法律论坛、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先后举办招待酒会,邀集香港法律界人士与我代表团座谈。香港中华能源基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何志平介绍了该基金会在各类国际场合致力于宣传推介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情况,还播放了有关专题片,给与会代表留下深刻印象。座谈交流中,来自港澳台的法律界人士一致主张,“一带一路”意义重大,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极其广泛,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都可以就这一主题进行学术交流,在议题上还可以进一步具体和深化,建议考虑明年可研讨能源投资、环境保护等法律议题。同时表示希望继续由中国法学会发挥牵头作用,将两岸四地研讨会越办越实,越办越好。在港期间,代表团与部分其他各界人士会谈交流,包括香港善德基金会名誉会长、太平绅士陈健文,香港湾仔区各界协会主席、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庄创业,卓越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叶俊亨等。企业界、社会界人士对类似学术交流表现出强烈兴趣,希望将来中国法学会举办类似活动能够邀请他们参加。
 
       在澳期间,代表团先后拜会了澳门行政法务司、法务局、特区政府廉政公署等机构。特区行政法务司长陈海帆、特区法务局副局长高舒婷、特区政府廉政公署专员张永春先后接待代表团到访,并举行工作会谈。陈海帆在座谈中介绍了特区政府目前法务领域的主要工作,对中国法学会近些年与澳门法务局合作举办两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表示肯定和感谢,希望继续加强两地法律交流。同时提出特区政府出于产业多元化考虑,希望在澳门培育国际法律仲裁服务。张鸣起感谢特区政府接待代表团一行,表示澳门在法学法律领域拥有一定资源,特别是与葡语国家联系密切,未来可以充分利用澳门几所大学法学院和律师界力量,在发展中国与葡语国家间的国际商事仲裁方面有所作为,内地法学界愿意积极予以支持。
 
       在特区政府法务局,双方就明年的两地法学交流项目,主要是两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的议题和活动安排进行了工作会谈,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在特区政府廉政公署,张永春专员介绍了澳门反腐败的基本形势,表示期待利用内地法学会充沛的研究资源,在加强廉政反腐领域的法学研究方面加强合作。张鸣起对张永春长期以来一直积极支持两地法学交流表示感谢,对加强两地反腐法制研究领域合作表达了积极支持态度。
 
       四、几点建议
 
       两岸四地法律研讨会已经举办了七届,从与会代表对这次会议的评价来看,大家对会议成果比较满意,对明年在内地举办的第八届研讨会也充满期待。这次会议之所以取得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港澳台法律界对“一带一路”战略抱有浓厚兴趣。本次会议交流加深了三地法律界对“一带一路”战略的理解和了解,并增强了通过四地法律业合作参与该战略的兴趣和期待。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港澳台开放内地法律服务市场的力度,以此带动和强化四地法律服务业合作,充分利用港台律师的专业经验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以此进一步扩大港澳台律师界的法律服务市场。鉴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性,明年由我会在内地举办的两岸四地研讨会拟继续围绕“一带一路”的法律问题开展交流,并进一步增强议题的具体性、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