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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情况简报

时间:2016-10-10   来源:


       8月2日至7日,2016年“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在广西成功举行。共有40余名来自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树仁大学等高校法学院学生,部分香港东华三院师生参加交流周,另外安排了近10名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参与活动。香港与内地法律青年参加了一系列围绕“一国两制”和“一带一路”建设法律问题的座谈、考察和交流,也参观了桂林部分人文风光。
 
       交流周开幕式于8月3日上午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巡视员刘春华,以及广西民族大学党委书记朱华等出席开幕式并先后致辞。广西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娃宪主持开幕式。自治区司法厅、教育厅、外事办、团区委、广西民族大学等部门领导出席活动。
 
       张鸣起在致辞中肯定回归以来香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绩,认为“一国两制”是香港繁荣稳定和发展进步的重要制度保障,值得珍惜。张鸣起还介绍了近年来祖国内地在完善法律体系、推进司法改革和建设法治社会等方面的成就,强调“一带一路”战略给香港未来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勉励香港法律青年将个人抱负同香港发展、民族振兴密切结合起来,以法律人的知识和才干奉献香港和国家。高雄在致辞中介绍广西一贯重视法治建设,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以生态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文优势和后发优势,致力打造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战略支点。希望通过此次交流活动使香港法律青年进一步理解祖国各地法治文化精髓,了解祖国各地法治建设成就。
 
       交流周邀请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作了“‘一国两制’的制度化”专题讲座,并由广西商务厅东盟国家合作处处长朱垒作了“‘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广西与东盟经贸发展问题”讲座。许多香港青年讲座结束后还围住讲座专家继续提问。
 
       在参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过程中,香港青年参观了南宁审判史迹陈列馆,旁听了该院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并与院领导和主审法官座谈交流。在阳朔期间,交流团成员参观了阳朔县第二中学,并与部分青年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座谈交流,讨论热烈。
 
       利用交流过程的周末时间和其他时间,还组织香港团员参观了广西规划馆、广西民族博物馆,及部分自然人文景区,还组织与广西民族大学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开展联欢活动。

       香港交流周活动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司法部、教育部协办,香港中联办法律部特别支持,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具体承办。本次交流周特别由广西区法学会、广西民族大学合作承办,广西区委、区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活动得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法学会、阳朔县法学会、阳朔县教育局和阳朔县第二中学等接待单位大力配合。交流周行程安排紧凑丰富,团员们纷纷表示希望明年能继续参与此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