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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副会长率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访问英国、加拿大和美国情况报告

时间:2016-10-10   来源:

 
       应英国英中协会、加拿大约克大学和美国国际法学会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率代表团于2016年7月3日至12日访问了上述三国。
 
       代表团与三国法学法律组织进行了广泛接触和深入交流,举办了13次座谈会和两场学术研讨会;与英中协会就2016年“中英法治圆桌会议”的举办时间和主题等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共识;与加拿大约克大学、多伦多律师协会、美国律师协会等法学法律组织就合作开展法律培训项目、共同参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合作举办“中美法治圆桌会议”等进行了深入沟通;还分别会见了三国法学法律界重要人士,包括原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原英格兰和威尔士首席大法官菲利普斯勋爵,英中协会会长、原英国首席大臣曼德尔森勋爵,英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奇勋爵,英国律师公会会长香塔尔•艾米•德里斯,英格兰-威尔士律师协会会长乔纳森•史密瑟斯,苏格兰法律委员会主席彭特兰勋爵,加拿大约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凯瑞丝•克雷格,多伦多律师协会执行主任琼•拉泰克朗,上加拿大律师公会首席执行官罗伯特•拉珀,美国律师协会执行副主任托马斯•苏斯曼和美国国际法学会执行主任基姆•潘等。代表团就中国最新立法进展、中国司法体制改革、中国金融业改革和金融国际合作以及中国走出去企业的法律服务等做了主题发言,就未来法学交流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中国驻英大使馆和驻爱丁堡总领事馆派代表参加了部分交流活动,并与代表团就如何加强中英法律交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交换了意见。
 
       一、落实中英法治圆桌会议取得积极进展
 
       访英期间,代表团与英中协会协商共同组织开展“中英法治圆桌会议”,取得积极进展。

       (一)与英中协会就举办“中英法治圆桌会议”,推进中英法律交流合作达成共识

       与英中协会会谈期间,张鸣起副会长详细介绍了中国法学会的性质、职能、组织结构、对外法学交流情况及其在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回顾了与英中协会自去年12月以来的多次交流和会谈成果,希望在中英关系“黄金时代”背景下,与英国法律界及英中协会加强交流与合作,重点放在通过交流合作促进两国经贸发展和共同繁荣上。在交流形式上,可以采取合作举办中英法治圆桌会议,开展双边高层互访交流项目,合作开展法律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参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促进两国中青年法律精英研修以及法律宣传等形式。在议题上可以配合两国经贸合作,探讨金融创新与监管法律制度、中英合作参与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外商投资保护法律制度、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等重点和热点问题,实现中英互利共赢。张鸣起还介绍了“一带一路”战略对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为中英合作可能带来的巨大商机。

       英中协会会长曼德尔森对我方提出的各项合作设想给予高度肯定,表示英国政府和该会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英中协会与中国法学会开展的中英法律合作项目。期望双方细化具体项目方案,积极推进项目开展。经双方商议,首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拟于2016年11月24日(周四)在北京举办,主题拟为“一带一路与中英法治合作”。会议期间,两个组织将签署双边合作备忘录。中国法学会与英中协会作为会议主办单位和中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中英法学法律界的代表参会。英方表示将组织规格较高、人数较多的法律代表团来华出席首届圆桌会议。英方代表团团长拟由原英国最高法院院长菲利普斯勋爵担任。双方一致表示,将齐心协力做好该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将其打造成为中英法学法律界交流的重要平台,为未来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举办两场“以法治建设促进中英经贸往来”研讨会,为“中英法治圆桌会议”做了良好铺垫

       7月4日和7月6日,中国法学会与英中协会先后在伦敦和爱丁堡举办了两场主题为“以法治建设促进中英经贸往来”的研讨会。来自中英法学法律界的90多位代表就中英法律体系建设、金融监管与金融合作、知识产权法律合作、国际争端解决、海外企业法律服务、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研讨,为“中英法治圆桌会议”召开做了良好铺垫。

       在伦敦研讨会上,张鸣起副会长介绍了中国的民法典编纂工作,指出中国正致力于编纂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民法典。英格兰-威尔士高等法院大法官威廉•布莱尔介绍了高等法院在商事审判方面的改革情况,表示中英两国在司法领域有许多可供学习借鉴的地方,希望两国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国法治建设和经贸往来。对于英国脱欧问题,他认为也有正面意义,英国将借此摆脱欧盟羁绊,寻求与更多国家特别是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和投资协定,进一步加强同中国的关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详细介绍了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引起与会代表热烈反响。中国金融工会副主席杨树润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巍分别介绍了中国金融业改革和金融国际合作以及中国走出去企业的法律服务情况。

       在爱丁堡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苏格兰律师协会会长伊丽•怀斯曼、英中贸易协会苏格兰分会会长詹姆斯•布洛迪、英中协会主任理查德•裴士高等分别代表各方致辞。英方代表一致表示,非常愿意加强与中国法学会及中国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将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与英中协会开展的项目,为促进中英法律合作及共同繁荣贡献力量。与会代表还就金融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律师业合作、外商投资制度、法学教育等问题进行了友好热烈的交流。
 
       (三)广泛接触英国相关法学法律组织及代表,推介“中英法治圆桌会议”

       访英期间,原英国最高法院院长菲利普斯勋爵和原伦敦金融城市长、英中协会副会长大卫•布鲁尔爵士先后在英国议会大厦和伦敦金融城为代表团举行了欢迎宴会。苏格兰亚洲关系网络和苏格兰-中国教育网络主席朱迪斯•麦克卢尔爵士邀请代表团参加了由中国驻爱丁堡总领事潘新春以及苏格兰政界、法学法律界和商界代表出席的招待会。代表团还先后访问了英国议会法律委员会、英国律师公会、英格兰-威尔士律师协会、苏格兰法律委员会等机构并进行了座谈,积极推介“中英法治圆桌会议”,阐释加强中英法学法律界交往合作的重要性,得到英方积极响应。

       菲利普斯勋爵指出,中英两国加强法律合作,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法律政策环境有利于两国共同繁荣,他表示届时将出席圆桌会议。大卫•布鲁尔爵士介绍了伦敦金融城的情况,希望中英两国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加快完善伦敦离岸人民币中心建设。在英国议会法律委员会,代表团了解了其组织结构、工作机制以及开展法律改革项目的流程,并对委员会成员选任条件、与政府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苏格兰法律委员会主席彭特兰勋爵还特别向代表团介绍了在英国英格兰和苏格兰不同的法律体系的形成原因和运作机制,指出不同的法律制度可相互学习借鉴,使之不断完善、充满生机。张鸣起表示中国法治建设高度重视借鉴域外经验,并以民法典编纂为例说明参考借鉴罗马法和普通法的意义。

       在英国律师公会和英格兰-威尔士律师协会,中英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组织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的成绩。英方对中国法学会提出的建立中英联合仲裁机制、中英合作参与“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法律服务等合作项目表示高度赞赏和强烈兴趣,希望下一步商谈具体合作计划。双方还就律师执业、律师监管、律师国际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二、进一步深化与加拿大和美国法学法律界的务实合作

       中国法学会与加拿大和美国法学法律界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在派团互访、法学研究、学术研讨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务实合作,近年来举办的中美司法调解项目、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和中美法律交流日等活动得到中美法律界人士的高度肯定。此访期间,代表团与加、美法学法律组织着重探讨了在法律培训、“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和仲裁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丰富了与加、美法学法律界的合作内容,拓宽了合作领域。

       在约克大学法学院, 张鸣起副会长着重介绍了中国法学会参与中国法治建设和对外法学交流情况,希望与其共同开展法学引智培训项目,借鉴加拿大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加方详细介绍了其在法学研究、法律培训和学生教育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表示非常愿意与中国法学会开展合作,约克大学法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专业资源和培训经验将为双方合作提供坚实保障。期待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培训主题,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

       与多伦多律师协会和上加拿大律师公会座谈期间,代表团了解了其组织结构、工作机制和职能,特别是律师管理中遇到的挑战和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加方对共同参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表现出强烈兴趣,与代表团就具体合作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探讨。

       在美国律师协会,张鸣起副会长回顾了双方的交往历史及取得的丰硕成果,提出在新形势下两会还可以探讨合作举办“中美法治圆桌会议”、“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修班、共同建立中美联合仲裁机制等具体设想,得到对方积极响应。美方表示,中国法学会是其重要合作伙伴之一,非常愿意与我会就上述领域开展合作,进一步丰富双方合作内容。美国律协将仔细研究上述项目,期望双方进一步协商制订更详细的项目方案,逐步推进项目开展。

       与美国国际法学会会谈期间,双方总结了去年举办国家外专局引智培训项目的经验,就今年9月在美举办的“司法权合理配置法律制度”培训项目的具体细节进行了沟通,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双方还就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在法律服务、国际商事仲裁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换了意见。国际法学会请相关专家介绍了美国处理国内法与国际法冲突、政府采购及国际贸易领域的发展趋势等情况。